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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辦法規〔2019〕50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牽頭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5〕63號),加快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服務標準化,根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4部委第39號令),我委商有關部門制定了《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服務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現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執行。
一、各地區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按照簡化流程、提高效率、公開透明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服務標準,以標準化推進全流程電子化、服務便捷化。
二、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應當按照《標準》要求,進一步突出公共服務,健全平臺電子系統,優化服務流程,規范服務行為,為市場主體、社會公眾、行政監督部門等提供高效、便捷、優質服務。
三、請各地區、各有關單位在《標準》貫徹實施過程中,注意收集各方面的意見建議,及時反饋我委,我委將適時進行修訂完善。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9年4月25日